所以在各方压力下,菲律滨第19届众议院,日前提出并最终通过了第8203号众议院法案(HB),也被称为「移民现代化法案」,立法者旨在更新一些看似过时的法律,对该国现有的移民政策法律框架进行改革和现代化。目前该法案现已在众议院获得通过,相应的法案也将由参议院提出并批准。一旦获得批准,这些法案将被合并并提交总统办公室最终批准。最难缠的众议院已经通过,参议院批准+总统签署只是时间问题。
新的移民法中对旧的移民法规有什么改变?是限制?是利好?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部料定即将通过的新的移民法。全网独家首发,喜欢的朋友不要忘记订阅点赞评论转发给有需要的人。有什么看法也欢迎评论告诉我。
关于A类和G类签证
根据尚未成为真正法律的 HB No. 8203,目前的 9(a)/Temporary Visitor 签证现在被归类为「A 签证」,进一步细分为三类,即:到菲律滨进行商务活动的是颁发「A-1签证」;而到菲律滨进行临时商务活动、短期旅游的则是「A-2 签证」其中新法案又将不能转换长期签证的团体签证,也包含在内。「A-3 签证」是发给为医疗和健康目的而寻求入境的外国人的。A类签证的新法规与现有法规出入不大,只是团签写入移民法,表明未来菲律滨签证中短期签证——团签(不可转换长期签证)将成为主流,并不是坊间流传的一个临时替代性法案。据阿本观察,目前入境来菲律滨签证热度不减,很多人都在翘首以待签证政策的变化。阿本想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中国大陆赴菲定居、工作想要减少签证难度?现在看起来基本没门。
HB 第 8203 号还重新解释了了当前的 9(g) 签证,以下称为「G 签证」。根据新的移民法描述:该签证适用于前往菲律滨进行预先安排的就业,这里的话预先安排就业可能让正规大公司的海外办理好工作签证再次成为现实,或许以后很多正规行业的9G工签不需要办理旅游签然后入境转换了。当然花费时间肯定不会太短,根据疫情期间海外办理工作签证的流程,大概需要3-4个月审批时间。
然后就是菲律滨公司内部的外国人,这工签就是目前市面上比较多的9G签证的类型了,抵达菲律滨之后,再申请签证转换,前提是签证允许转换,但是请大家不要轻信市面上出售9G工作签证的人的天花乱坠。一旦持有人工作地点与工签不符,不被举报则已,一但被举报、被移民局探员抓获,等待就是监狱+保释+遣返的流程了。所以请挂靠工签的朋友低调行事,凡事低调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法案通过后,自由职业者的工作签证将成为现实。根据众议院通过的HB 第 8203 ,专业人士、表演艺术家、运动员和文化人员以及交换工作者都可以申请「G类签证」,以上人员很多都是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存在的。所以很大概率新的移民法表决通过后,不限制工作地点的自由工作9G或将成为现实。但是当然法案规定了这种签证的专业门槛,应该是需要一些条件,不过只要有相关成文法案,各路人马自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此外该法案还为传教士、宗教人士(包括不限于犹太拉比;基督教牧师、神父;伊斯兰伊玛目等)及其家属创建了一个单独的签证类别,他们现在可能会获得「H 签证」。此外,还有新类型的签证,例如面向外国媒体工作者的「J签证」,小编就认识很多驻外记者,由于菲律滨移民局法案不明晰,工签限制等等,作为记者只能用半年一续的旅游签证来履行公务,这明显是菲移民局存在的极为明显的「漏洞」。J类签证出台后,对各路记者、新闻工作者的居留权,工作权益将提供保障,但是根据新出台法律,J类签证也是必须有全菲资媒体公司实体作为担保。面向外国访问学者的「K签证」,该签证也面向外国入境菲律滨学术研究者,以代替过去的访问学者、研究者短期访问的签证,9—(a8)签证。
此外,菲律滨政府针对难民(包括政治难民)和无国籍者(被吊销护照在菲律滨寻求庇护者)将有条件颁发「L-1」和「L-2签证」。该签证一经获得,出境即失效。
对移民类签证的改革
在移民签证方面,HB No. 8203 法案下,显着将每个国籍的配额移民配额从 50 增加到 200个。这是一个拟议的立法还引入了一个称为「身份调整」的新程序,根据该程序,非移民外国人可以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以下三种情况适用该法案:a.) 外国人向菲律滨移民局提出此类调整申请;b.) 该外国人有资格获得配额或非配额的移民签证,并可作为永久居民从境外直接入境进入菲律滨;c.) 外国人在申请时即可立即获得配额移民签证,无需离开菲律滨。
这个法案第一增加了大特赦的申请便利,配额的增加会降低费用、申请难度。过去每个国家50人的配额,自然价格水涨船高。第二就是简化菲律滨移民、长期身份的申请流程和复杂程度。但是究竟哪些绿卡可以境外直接办理,以永久居民直接入境?由于法案尚未通过,并不明确,需要进一步观望。
关于遣返和驱逐出境
HB 第 8203 号还更新了将外国人驱逐出菲律滨的理由。如果外国人参与、教唆、援助或资助任何恐怖活动,包括不在菲律滨境内的活动,但是在菲政府恐怖活动名单上,现在可能会被驱逐出境;如果他们被指控犯有根据菲律滨刑法可由地区审判法院和 Sandiganbayan (反腐败特别法院)承认的作为或不作为应受惩罚的罪行;如果他们违反菲律宾劳动和税务法律、规则和条例,这一点在菲华人要注意,BIR查税,被员工控告,申请劳动仲裁,都可能作为被移民局遣返的理由,这一点在华人中并不罕见,所以知法懂法是必须要的,现在觉得没事,以后被遣返可能就要花大的代价了。
另外,如果外国人被菲政府发现不受欢迎,以至于他们在菲律滨的进一步逗留不利于公共福利或影响到菲律滨人或菲律滨共和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尊严,该人员可能会被驱逐出境;并且,如果他们在该国的存在外国代理人、实体盈利、非盈利活动,可能对菲外交部长已经确定的菲律滨基本外交政策造成不利影响者也会被驱逐出境。
总之,通过 HB No. 8203 成为如果能法律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改革。更新菲律滨移民法的举措对于改革和简化当地的移民政策都是非常必要的。菲律滨政府效率不高,机构、服务冗杂只能通过新法来纠正。希望这部法律的最终通过后,可以转化为一个更高效、更透明的移民局。这对于在菲华人生活和工作都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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